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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报道
关于开展中国塑料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中国塑协〔2011〕第086号

 

关于开展中国塑料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加入时间:2011年7月

 


  各专委会、各有关单位:
  塑料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是我协会为会员企业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做好我国塑料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是从事塑料生产加工与贸易与科技企业都属于参评范围,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范围重点:第一、节能型的塑料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企业: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要求,对于从事塑料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纳入重点评价范围;第二、农用塑料材料生产加工企业:我协会将为积极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进程,生产农用塑料加工生产企业纳入重点评价范围。第三、各类塑料制品出口型企业以及关乎民生的日用塑料企业将部分选择的纳入评价重担范围。
  二、评价程序
  全国塑料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原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塑料行业的特点和会员企业的经营性质,经专家讨论研究后,将原有的评价指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不同类型的企业量身设计了贸易型和生产型,特将上述塑料企业优先入围。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专业评估机构评价和我协会组成专家组论证后,协会将参评企业结果报送国家商务部备案。
  全国塑料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编入《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并由商务部、国资委联合向驻外经商机构、驻华使领馆、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优秀企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
  全国塑料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将于2011年7月20日启动,申报时间:2011年7月20日-2011年9月30日。
  四、几点要求
  1、请各专委会、地方协会协助做好对会员企业的宣传、资料信息把关及执行工作。参评企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按照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工作。
  2、请欲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寄送到我协会,同时电子版发送到:E-mail:liushu670@163.com申报书可从协会网站(www.cppia.com.cn)“中国塑料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栏目中下载。
  3、信用等级评价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经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协会办批准,向参评企业收取初评费9000元。请参评企业在向我协会提交申报表的同时,将初评费一次性汇入我协会如下账户:
  户 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014476350
  五、 联系方式: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115室
  邮 编:100740
  1、申报联系人:
  刘  姝  010-65268096 13661255719
  传  真  010-65268096 65225254
  E-mail:liushu670@163.com
  2、技术支持联系人:
  陈丽君  01052691902  13401050389
  蔡文斌  010-52691844    13552321427
  传  真  010-52691845     
  E-mail  lry081@sina.com 
  附件:中国塑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doc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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