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中轻联综发[2010]105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
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的函
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筛选、推荐重点节能技术和需引进的重点节能技术,用于编制《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2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先进适用、节能效果明显、推广应用前景广阔的两类节能技术的推荐工作。
鉴于推荐技术上报后,发改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详细审查,因此请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并对节能潜力的相关数据给出详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若推荐的节能技术最终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家和地方政府将对采用目录中的节能技术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等,推动行业的节能工作,因此请你们予以重视。
各行业协会推荐的重点节能技术不超过3项,需引进的节能技术不超过2项,并按重要性递减排序。
请需要申报的单位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申报表填好后发至下面邮箱:
联系人:黄勇
电 话:0411 871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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